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1. 审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申诉案件。
2. 负责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有关手续。
3. 负责办理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4. 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