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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27人次

来源:天等纪检网 作者:潘帅江 发布时间:2020-09-22 16:32:55 分享按钮

  天等县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主动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要求,执纪理念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9年以来,处理党员干部327人次,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严到细处、严到实处。


  坚持抓早抓小,突出“早”字。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敢于“抓早抓小”,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有针对性地“咬耳扯袖”,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诫勉等方式,早打招呼、勤敲警钟,筑牢拒腐防变防腐墙,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2019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96人次,占比60%。


  坚持严管厚爱,突出 “纪”字。严把党章党规党纪政策界限,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初病早治、及时处理纠偏,严守纪律防线,对违纪情节较轻的以及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如数上缴违纪款物的党员干部,视情节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恰当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防止一般违纪发展成严重违纪,防止一般违法发展成为犯罪行为。去年以来,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116人次,占比35.4%。


  坚持治病救人,突出 “严”字。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政治生态不断改善。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作为重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去年以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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