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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严把“家电下乡”补贴关

来源: 县委宣传部 梁成甫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5 17:54:05 分享按钮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做好“家电下乡”防骗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运行,惠及困难群众。截至目前,共发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89.84万元,补贴兑付率达92.86%;摩托车下乡补贴109.6万元,兑付率99.7%。

   针对城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多、申报材料多等情况,我县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申报材料的审核,以及电脑录入和汇总。同时明确材料审核员和电脑录入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审核和电脑录入后的每一份材料都记录备案,并签字确认。
   我县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申报程序:销售网点上报材料——审核员审核——审核员电话回访——录入电脑——兑现补贴资金——汇总上报。其中在审核材料方面,对购买2台以上家电产品的农户,全部进行电话回访。购买情况属实的,方可报送电脑录入员录入;不属实的,坚决给予退回处理。此外,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台帐、发票、金额等进行重点检查和核实,坚决杜绝“家电下乡”骗补现象的发生。

 

 
编辑: 赵东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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