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等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阳光效能”整治庸懒散、清理整治“吃空饷”等各项专项活动,各方面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成效。
在公务接待方面,今年以来该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天政发〔2015〕2号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好旅差费报销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和检查通报等多项制度;明确规定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在面向群众办理业务的大厅中安装了监控系统,自觉接受自治区政务中心的监督;在整治“走读”工作中,主动配合县纪委到各乡镇开展干部“走读”情况督查。
在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方面,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该县人社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一是加强社保基金稽核工作,通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结合的形式进行稽核,对少、漏报基数进行调整,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追收,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和管理。三是从“人”入手,健全基金监管体制。同时,还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运转全过程实施监控,严格内部审计对帐制度,从而使社会保险从参保、登记、缴费、建帐、运营、管理等整个收支运转全过程都建立在全面监控之中,确保了各项基金的安全、完整。
该局还以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 工作试点为契机,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一是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及时理清职权,规范程序,全局共晒出权力清单35项,责任清单16项。二是积极探索推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 和“末位表态” 工作制度,通过对财务管理、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权力的适当分解,减少党政主要领导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更到位,主要领导能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强监督,实现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互动双赢。
该局还继续发挥“清风保廉”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加强对外出党员提供各项服务。当前服务中心己经组建了外出党员“清风保廉”QQ群,群内已经吸纳了一定数量的务工人员加入。天等县通过“联组建部”平台发放了外出党员服务卡;通过服务中心QQ群平台和就业服务中心窗口为该县外出创业人员提供了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咨询服务。今年4月份,该县向都籍外出务工人员梁耀明和杨德恩两人,通过“清风保廉”QQ群平台咨询了该县代课老师被清退及离职后应如何领取补偿金问题,中心人员看到后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及时给予答复,得到了梁耀明和杨德恩两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