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内监督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大新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内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充分结合起来,实现了基层党内监督无禁区、全覆盖,在广大基层农村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设立村级纪检监察小组,让监督触角延伸到村屯
近年来,大新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呈现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比重大,涉农案件查处难度大,群众监督未能发挥作用等特点,而纪检监察力量不足,导致监督缺位以及权力过于集中等是主要原因。2013年以来,大新县大胆探索在全县146个行政村建立村级纪检小组,聘请438名村级纪检监察员,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村。村级纪检小组以来,全县村级纪检监察员共提供案件线索116条,占案件线索来源的21.2%。2015年11月,中央纪委张军副书记到大新调研时,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选好人,选出“村里的监督岗”。村级纪检监察员的聘任要通过公开选人、公开票决、任前公示三道程序,从回村定居的离退休老干部、曾担任过村干部的群众代表、复退军人、威信较高的群众或村民小组长中公开选聘,以保证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优秀和纯洁。今年2月,大新县完成第二届村级纪检监察员的选聘工作。在几年的探索实践中,大新县涌现许多优秀纪检监察员。
二是用好人,用“小钱”发挥大作用。大新县先后投入29.1万元,分期分批对全县438名纪检监察员进行集中培训,着力提高村级纪检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落实村级纪检监察小组激励机制和基本保障,给予组长每月150元、组员每月100元的工作补贴,由县纪委年终统一发放。建立考核机制,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级纪检监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进一步提高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中,大新县新选聘的438名村级纪检监察员就收集到问题线索52条,初核后立案16起。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今年7月,大新县启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并探索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打通贫困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通道,补齐扶贫领域监督的短板,推动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是巡察有重点,范围全覆盖。大新县结合自治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和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巡察方式方法,研究制定《大新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对组织机构和人员、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今年9月,大新县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巡察对象涵盖全县14个乡镇、1个华侨经济区和23个涉农部门和单位。巡察重点包括扶贫政策措施执行走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
二是明暗两条线,着力挖问题。大新县组建5个查账工作小组,每个小组配备2名熟悉财政或审计知识的人员,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制定巡察内容问题清单,明确查阅资料、检查方法和依据的政策法规等,使巡察有方向、有目标。为做到有的放矢,大新县在开展巡察工作前,还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在巡察组进驻前提供涉农工作汇报、相关台账、领导分工、职工花名册等材料,方便巡察组查阅。
三是抓巡察整改,促全面监督。巡察的效果强不强,关键看整改。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杀回马枪”,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纪委常委会讨论,作出快速准确处置。
巡察结束后,大新县还深入剖析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同时下发共性问题通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通过巡察通报,实现了对不良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早警醒、早发现、早矫正,实现基层党内监督的“由点及面”。
抓好信访举报关键环节,发挥源头监督前哨作用
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基层党内监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大新县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职能,优化“宣传、排查、办理、反馈”四环节,坚持用新思路、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纪检信访在基层党内源头监督的前哨作用。
一是抓宣传,让群众来监督。针对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受理范围以及怎样举报等问题不甚了解等问题,大新县编印了8万多份“纪检服务群众连心卡”、“惠农补贴政策手册”、“信访举报工作指南”等发放给群众,让更多人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做什么”;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举报网站等,让群众知道“向谁举报,怎么举报”;同时,以438名村级纪检监察员为“前沿尖兵”,建立健全县、乡、村、屯“四级信访网络”,夯实纪检信访工作基础。
二是抓排查,不放过一条线索。建立筛选案件线索工作制度,实行定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建立个案台账,同时采取“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的方法,及时受理和处理信访举报,把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挖掘出来,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支持。
三是抓办理,确保信访监督效果。在处理疑难信访件中,大新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部门的横向联络;对少数涉及多部门、利害关系重大,单部门力量处理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实现部门左右联动。按照“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及时、准确、公平办结信访案件,确保处置得力,办实办好。在发现早、小、苗头性问题时,及时通过信访监督谈话、信访监督质询警戒、集体会议警示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实施信访监督,实现关口前移,保护个体预防整体。
四是抓反馈,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大新县纪委信访干部主动与信访人面对面接触,按照初信初访“即时答复,及时联系,当场解决”要求及时反馈答复;如遇有重大问题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向信访人说明原因,防止“来信来电转来访、初信初访转重访、小访转为集体访”现象发生;对已经组织调查处理并有结果的信访问题,如实名举报的及时给予书面反馈或上门回访,属匿名举报的就在一定范围内告知反馈。通过加强“反馈回访”制度的落实,最大限度地解决信访难点、热点问题。
大新县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基层党内监督的第一关,通过抓好每个重点环节,实现了解决信访问题、教育保护干部、促进和谐稳定的目标,减少了信访举报量,信访举报连续三年呈现下降趋势。
(作者系大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黄洪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