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和规矩,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确保扶贫政策落地、扶贫资金安全,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近日,天等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一、 进结镇进结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冯云生扶贫工作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等问题。2013年,冯云生在协助进结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致使其侄子冯某某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3万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流失;2015年,冯云生在协助进结镇政府开展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工作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工作失职失责,致使在南宁市拥有房产和开办私营旅馆的农某某户被错评为贫困户。2018年6月,冯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 进结镇天南村民委员会委员、民兵营长卢天勇侵吞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进结镇天南村龙歪屯退耕户群众委托卢天勇代为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11年,县财政局将天南村龙歪屯2008年至2010年的群众退耕还林补助款9.59445万元转入卢天勇个人账户,卢天勇没有将该钱款发给退耕户,截留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8月,卢天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 把荷乡把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把荷乡通强芋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许乃通套取把兰村红芽芋头种植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许乃通伙同他人虚开把荷乡通强芋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经费发票,套取把兰村红芽芋头种植项目补助资金5000元,许乃通个人分得1000元。2018年9月,许乃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服务本领,撸起袖子真扶贫、扶真贫。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管职责,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不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铁的纪律护航全县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