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天等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 天等县进远乡政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农英勤危改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09年7月,进远乡政洲村训外屯居民赵某某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2015年12月,赵某某户再次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00元。农英勤身为中共党员,担任进远乡政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政洲村训外屯包片村干期间,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对赵某某户重复享受危改补助资金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农英勤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 天等县福新镇江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农新低保工作优亲厚友、失职失责问题。农新身为中共党员,担任福新镇江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故意隐瞒亲属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情况,造成同胞三哥农某户于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违规享受低保资金15204元;2010年11月,农新没有认真履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职责,造成江岸村龙江屯低保户黄某某户的母亲死亡后,2011年1月至2015年9月仍继续享受低保金4608元。2018年10月,农新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履行好工作职责,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国家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真正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全县作风持续转变,为2019年全县整县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天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