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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天等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3 10:45:21 分享按钮

崇左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有关部署,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持续释放严抓严管、从严整治强烈信号,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黄志忠为他人非法盗采提供庇护,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2年至2021年期间,黄志忠利用担任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在盗采煤矿、开采石料、获取土方上规避查处,收受好处费235.4万元。此外,黄志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黄志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宁明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原主任莫海浪滥用监管执法权问题。2013年至2023年,莫海浪担任原宁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所长以及宁明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期间滥用职权,对甘蔗运输车辆“以罚代管”,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损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22.3万元罚没款未能追回上缴国库。莫海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莫海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江州区第二幼儿园原园长黄婷婷、原副园长兼出纳黄莲蓉合谋套取并侵吞学生伙食费、保教费问题。2018年至2022年,黄婷婷和黄莲蓉两人合谋,利用职务便利,指使相关供货商虚增采购单价和数量,以虚开发票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计55万余元,其中,套取学生伙食费33万余元,套取学生保教费22万余元。两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6月,黄婷婷、黄莲蓉先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两人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涉及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教育等领域,都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啃食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持续强化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深远意义,着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努力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超常规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蝇贪蚁腐”,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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