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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三月份查处“四风”问题105件 月立案首次破百

来源: 崇左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6 10:58:04 分享按钮

  “扶绥县东门镇郝佐村民兵营长、治保主任潘若军利用工作便利,以其妻名义套取水库移民旧房改造补助款、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共27450元,潘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崇左市纪委近日通报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的一个案例。


  今年以来,崇左市纪委在 “经常”、“主动”、“全面”上狠下功夫,突出“四个精准”,把精力聚焦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上来,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高压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1-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351件,督办152件,初核317件,立案251件,结案4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问责2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1批次73件。


  特别是今年3月份,全市专项工作新立案105件,比上月的61件增长72.13%,月立案数首次突破100件。


  通过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并按“一案一表一台账”的原则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进行精细化管理;开展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并制定每月由市纪委领导分别深入7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接访的“大接访”工作机制;同时,结合精准扶贫核验工作,进村入户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做到精准排查问题线索。


  通过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梳理出一批内容反映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明确督办情况和核查处理的部门,做到件件有责任人、件件有办理时限要求、件件有包案领导;市纪委班子领导分别挂点7个县(市、区),经常到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责任人及办理时限,做到了精准督办案件。


  针对“四个一律”工作法,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社会关切度、群众期望值高的违纪案件从快、从重处罚,做到了精准分类处置。


  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以及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对民生资金监管不力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不仅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追究领导责任,做到了精准追责问责。

 
编辑: 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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