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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  内设职能部门

  办公室

 

  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汇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县纪委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事项的答复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工作。组织协调委机关公文办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密码管理、后勤管理、对外联络、计划生育、接待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派出纪检监察机关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培训教育、出国(境)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承办县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对除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以外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问题线索的初核、案件审查和处理。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网络宣传以及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负责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等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防宣教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业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机关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管理天等纪检监察网站和对收集的各类网络举报进行分流。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征订、发行纪检监察内部的有关刊物杂志。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行政效能建设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履行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查处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负责组织办理县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廉政审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对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督查;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协调督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负责对县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县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相关工作,对办案情况、办案场所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负责管辖案件和上级批办、交办案件的督办、管理及相关专项工作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对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县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管理《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办理县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天等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崇左市纪委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天等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协调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机关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天等县纪委和本委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案件审理室

  审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申诉案件。负责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有关手续。负责办理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各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委管理干部实行责任追究。督促各乡(镇)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上级部门领导批办、交办的案件,负责各乡(镇)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各乡(镇)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案件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各乡(镇)做好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办案“协作区”开展工作。配合信访室(办公室)完成上级需要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专项总结。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监督检查县直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委管理干部实行责任追究。督促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直各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上级部门领导批办、交办的案件,负责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直各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直各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直各单位案件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直各单位做好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直及区(市)驻我县各单位纪检组织办案“协作区”开展工作。配合信访室(办公室)完成上级需要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专项总结。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纪检监察室

 

二、 直属事业单位


  
天等县纪委监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

 

三、  派驻机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扶贫办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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