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等县纪委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事前有约谈方案,事中有约谈提纲、问题清单、约谈记录、签字背书承诺,事后有约谈处置结果或跟踪督促措施”的要求,分类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等四类约谈,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约谈工作。今年1至8月全县共约谈党员干部2730人次。
预防提醒约谈。针对一把手、新提拔任职干部、廉政风险较高的党员干部,或有反映问题线索经核实不属实,需要予以澄清的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防患于未然。1至8月全县此类谈话共2369人次。
询问示警约谈。针对有反映问题线索、拟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所涉及的党员干部,视核实情况仍需对本人进行询问核实的党员干部,或者存在明显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询问核实,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说明问题。1至8月全县此类约谈共136人次。
纠错诫勉约谈。针对存在轻微违纪现象和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对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促其正视问题,及时改正错误。1至8月全县此类约谈共106人次。
问责处分约谈。针对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履职不力受到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卸下思想包袱,重塑理想信念宗旨,重拾党的优良传统作风。1至8月全县此类约谈为119人次。(黄宁 邓雅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