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等县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纪律审查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专题部署,集中力量对2015年度乡镇纪委、县直纪检部门案件审理工作和审结的案件质量进行拉网式评查。
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该县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做到严把“五关”。一是把好案件审理入口关。坚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依纪依法审理每一个案件,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二是把好案件审理谈话关。制定了被调查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了被调查人的9项权利和7项义务,促进依纪依法,文明公开处理。三是把好案件程序关。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对案件的受理、初核、调查、移送等办案环节的程序和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坚持一人主审,交叉阅卷,确保程序规范合法。四是把好基层报批审核关。逐级审核,落实责任,保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案卷材料齐全。五是把好处分执行关。严格按照执纪程序、操作要求,抓好告知、送达、宣布、归档、落实“五个环节”,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据悉,2015年,该县共审结党政纪案件52件,其中委局审结自办案件41件,处分41人,乡镇审结9件,处分9人,县直审结2件,处分2人。通过评查,上述审结的案件没有出现质量等方面问题。
该县纪委相关领导表示,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能有效解决基层在执纪审查和审理环节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重视案件审理,查漏补缺,纠正提升,做到案件质量和数量并重,切实提高基层执纪审理水平。(赵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