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等县纪委通过构筑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管体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促使领导干部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
组织:常念“紧箍咒”。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对12名有不良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向全县40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3000多条;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全县315个单位358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八小时外”表现进行了民主测评。
社会:用好“千里眼”。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邀请媒体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注重运用科技手段,运用交警“天网”系统和税务票据系统等检查和发现问题,加大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监督力度,及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违纪行为。今年1—9月份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办理反映“八小时外”信访件6件,给予3人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
家庭:劲吹“廉洁风”。今年“三八”妇女节,天等县纪委与县妇联联合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组织乡镇、县直部门实职科级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的配偶300人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等,切实把“八小时外”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干部家庭,在潜移默化中让党员干部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