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机制,是当务之急,也是取得反腐败胜利的必经之道。
一、 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因素及文化价值取向。
腐败现象的发生和泛滥,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文化因素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一)现阶段腐败滋生现象是社会文化中一些腐朽成分繁殖和蔓延的结果。这种腐朽文化的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外来文化的影响,更有社会转型时期体制层面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如以权谋私、买官卖官、金钱至上的封建权力私有观念;封妻荫子、任人唯亲、人身依附的封建思想观念;思想僵化、高高在上、不讲效率、互相推诿的封建官僚主义等等。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影响必然会乘虚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等现象。有国外政治学家指出,腐败与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现代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导致腐败的原因之一是社会基本价值取向观发生变化,使个人的行为既不必遵循现代准则,又可不受制于传统准则,导致人们的精神文化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出现真空、无序、失范,给腐败的泛滥提供了机会。
(二)腐败文化价值取向及危害。腐败文化是那些能够为腐败进行论证,帮助腐败现象滋生并且发展蔓延的文化,它诱使某些人对于腐败的理解、认同乃至接受。出现崇尚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政治信念动摇、人生信仰迷茫的现象。腐败一旦获得了这种文化,社会主流文化便会被严重扭曲和消解,腐败就会迅速蔓延,并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导致人们视腐败利益为正常化,腐败文化严重侵蚀了政治生态环境,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是由于腐败文化侵蚀,一些党政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权力观发生蜕变。有的党政干部在主观认识上背离了党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不能坚持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丧失了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应有的道德操守和理想信念,陷入了个人利益至上、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泥潭。在他们看来,手中的权力并不意味着为人民谋福利的责任和使命,而是满足个人欲望和利益的工具。在这样的价值导向下,以权谋利、以钱开路、行贿受贿的腐败之风就会愈演愈烈,形成一种极为普遍的腐败心理。如果从思想上找根源,那么,我们不难发现,导致腐败最直接的原因正是腐败主体道德观、价值观发生了蜕变。
二是由于腐败文化的侵蚀,一些党政机关内部长期存在着不健康的组织文化。一个拥有良好风气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引导干部的权力使用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而一个受不良风气主导的工作环境,则会对干部的权力使用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现在有的部门和单位那些有贪污贿赂行为的人被视为正常,而那些廉洁自律、不贪不沾的人,则被人讥笑为“太呆板 ”、“假正经 ”而受到孤立,甚至被周围人所不容而受到排挤和打击。原因很简单,就是廉洁自律行为与那些坚持原则的人,与已经形成的腐败文化格格不入,破坏了腐败文化笼罩下的“潜规范 ”,触犯了某些人的“既得利益 ”在这种文化氛围里,意志脆弱者想不腐败都困难,于是一些人不得不迎合不良风气,随波逐流,越来越多的人卷入其中,致使腐败现象日益泛滥,这已成为腐败现象猖獗泛滥的深层文化诱因。
三是由腐败文化的侵蚀而形成的不良社会心理严重影响了反腐败工作。反对腐败是整个社会的主流态度,是人民群众的一致立场。但在现实中又存在着一些非主流的观念和心态严重影响了反腐败工作。第一“见怪不怪”的政治冷漠心态,即对于腐败现象采取回避、漠视的态度,而不是挺身而出,坚决揭露和反对;第二“好人主义”的纵容心态,即对待腐败现象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的态度,推行好人主义,放弃反对腐败的责任和义务;第三“个人例外”的投机心态。有的人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私下议论时往往慷慨激昂、义形于色,但自己行事时却总想拉关系、“送红包 ”、“走后门 ”,渴望干部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法外利益;第四扭曲的崇腐、羡腐心态一些人对于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官位、取私利的人,羡慕为“有能力”、“有门路 ”,是“能人 ”;认为某些官员在生活中表现出铺张和奢侈是“有派头 ”、“潇洒 ”,甚至出现“笑廉不笑贪”的怪现象。这种现象说明,腐败文化像疾病一样侵蚀着主流文化的肌体,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再不铲除滋生蔓延的腐败文化土壤,反腐倡廉的诸多举措就会被消解,难以取得实效。反腐倡廉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文化支撑,而廉政文化正是反击腐败文化最好的武器。
二、 廉政文化的内涵及作用。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与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廉政思想,增强廉政意识,倡导廉政道德,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廉政文化的内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廉政文化,是指与腐败文化相对的,以建立廉洁政府、廉洁政治或规范公职人员从政行为为目的所形成的各种思想、理论、规范、制度、价值观念、道德观念、法治传统以及行为方式、价值评价等的历史性积淀。广义廉政文化的内涵,一是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廉洁氛围,即社会廉政文化,这是廉政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土壤;二是营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廉洁氛围,即政府廉政文化,这是廉政文化的主体;三是营造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克己奉公的公职廉洁氛围,即公职廉政文化,这是廉政文化的核心。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和影响,是不容分割的整体。总而言之,廉政文化是指关于廉洁从政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及其指导影响下的廉政制度、组织体制、社会风气、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包括人们关于廉政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念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
(二)廉政文化在源头防腐中的效用。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以其独特的作用和力量去感化人,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并用这种文化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形成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约束力,从而使反腐倡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营造以廉为美的社会环境。
一是廉政文化具有导向作用。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其所包含的价值理念、道德准则在社会上的广泛传播,就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文化舆论环境。而且,廉政文化借助文艺、广播、影视等媒介,弘扬主旋律,鼓舞和凝聚人心,对于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基础性的舆论导向作用。
二是廉政文化具有教育作用。廉政文化是一定经济、政治发展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对社会具有较强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廉政文化为廉政行为的养成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只有用先进廉政文化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才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各种教育方式和途径,用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思想教育熏陶、激励、鼓舞全体社会成员,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崇廉奉廉,个个羞于腐败、耻于腐败和不敢腐败的氛围,营造“以廉政为荣,以不廉政为耻 ”的社会风尚,使人们在廉政教育中,思想得到升华。
三是廉政文化具有规范作用。廉政文化具有约束、规范引导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文化一旦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将起到法律制度不能替代的作用。廉政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控制手段,虽然没有明文的规章制度,但可通过一系列为人们所接受的价值观念来约束和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指导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违反了观念的价值准则,廉政文化的软性控制就会发生作用对自己的行为自动加以纠止,从而有效地抑制腐败蔓延和侵蚀。
四是廉政文化具有监督作用。廉政文化的监督作用,不是其本身怎样监督,而是在于它能唤起人们的监督意识而去监督。廉政文化依靠其自身规律和渠道、文化传媒方式和魅力影响着社会。当然,必须明确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对社会和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风细雨的,但这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所接受,其影响却是根本性、长期性和广泛性的。廉政文化也如此。
三、 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途径。
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它是以廉政理论为指导,以廉政理念为核心,以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艺术作品为载体,通过各种媒介的传播和广泛的社会参与,教育公职人员廉洁奉公行政,引导所有公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形成崇廉尚廉的一种社会文化的过程。发挥廉政文化在源头防腐作用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一)公职人员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掌握着重要权力,他们是否树立了廉政观,是否做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远做人民的公仆,会影响到一个领域或一个地方的发展全局。因此,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应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各级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根本目的是预防公共权力的腐败。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强弱,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廉政文化建设重在“吏治 ”,它要求掌握公共权力的各级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淡泊名利、恪守宗旨、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增强服务理念,切实提高“管住自己”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具体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着力抓住廉政文化建设中公职人员这个主体,因而廉政文化建设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途径和方法应该是“进机关 ”、“进班子 ”。在机关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面向全体公职人员着力培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性观念,倡导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风尚,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实践落在实处,以点带面,取得实效,也才能以好的党风和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民主意识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具有成熟的民主意识社会环境。在一个民主法治观念淡薄、政治参与冷漠、权利意识空白、自主精神缺乏的愚民文化环境中,不仅不能够对权力形成有效的规范和制约、预防和遏制腐败,而且客观上还成为腐败滋长蔓延的温床。有效反腐就必须努力培育现代公民文化。公民文化是建立在公民民主意识基础上的一种政治文化,是公民应具备的基本意识:权利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纳税人意识,由此又可引导出参政、议政、督政意识,科学理性精神,道德意识。它要求每一个公民积极、主动关心、了解和参与政治,并对政治运行过程施加影响的强烈主体意识。公民只有在政治实践中真实享受到法定的公民权利和承担的公民义务,才能在意识深处真实理解并认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公民民主意识的培育,一方面可以在公职人员中真正确立起“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对公职人员的行为敢于监督、积极监督的意识与依法维权的意识,从而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达到防止腐败滋生和蔓延的目的。(卢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