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阳光效能”活动 助推富民强县建设
□ 黄海光
按崇左市委的统一部署,天等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阳光效能”、服务“五大建设”(即大力实施优势产业大开发、发展环境大优化、改革开放大推进、民生福祉大改善、生态文明大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目的是要加强公开行政、公开廉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富民强县建设步伐。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强化干部教育,塑造“阳光心灵”
近年来,天等县通过开展“周一理论学习”、丰富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三个意识”,让全县领导干部都带着一颗“阳光般的心灵”投入富民强县建设之中。
一是增强宗旨意识。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修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要“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入贯彻《天等县干部职工管理八条禁令》,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争当践行党的宗旨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排头兵。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各级党员干部要主动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要坚决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服务态度,要杜绝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大力实施执行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发展”活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透、用足、用活政策。
三是增强廉政意识。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权力运行透明,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要在全县广大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提升廉政勤政意识。继续结合《廉政准则》学习实践活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等活动,努力提升全县领导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氛围。
二、 优化发展环境,打造“阳光环境”
优化发展环境,必须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要着力解决当前行政效能、行政执法、项目建设、服务发展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机关和社会不良风气,努力为“五大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一要毫不动摇地推行“阳光效能”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更高程度的“十公开”,即:公开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要下决心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要大张旗鼓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政策,标本兼治,推进县、乡(镇)、村一体化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加强教育和监督,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等活动,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不遗余力地开展“排忧解难”工作。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调研,积极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要做好服务企业和客商工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加强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此外,要完善企业监管机制,规范企业运作,帮助企业正常运转。其次,要做好服务基层农村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强化效能监察,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农害农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三、 规范行政行为,推行“阳光政务”
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因此,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清廉政府、阳光政府”显得尤为迫切。
一要继续推行审批事项“阳光操作”,严禁“体外循环”。严格按照“两进一充分”,加快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创新代办服务方式,力争让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依法行政、规范运作、廉洁高效、勤政为民,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实现以“小窗口”送出“大服务”的效果。 此外,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派一名科级监察员长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监察工作,确保行政审批阳光操作。
二要深入推进“阳光党务政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写好公开承诺书,按照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和其他相关信息公开等“六公开”要求,进行政务公开,通过《今日天等》、天等政府网、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公布政务承诺,公开透明单位的政务运行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以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公开群众关注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热点问题,努力打造“诚信政府、亲民政府、效率政府、服务政府”。
三要实行收费公开透明。对保留的收费项目,物价部门要查实收费依据,重新进行审核,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放收费许可证,并汇编《行政收费明白卡》,向社会公开收费依据、项目、标准、程序、限度和优惠、减免的条件,做到明白收费。
四要创新招投标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把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药品器械采购等项目纳入统一交易平台,实行电子评标和电子监察,从源头上解决围标、串标和评审不公等腐败问题。要重点对项目的标前、标中、标后的运作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泄露标底及其他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要建立健全监督考评长效机制。要不断完善优化各种监督考评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确保上级政令畅通,确保全县的各项中心工作落到实处。对优化发展环境中敢于“碰硬”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和纪检部门要重点保护、扶持和奖励。要强化宣传,树立典型,形成浓厚的“阳光发展氛围”。此外,要突出抓好考评监督工作,以“阳光督查”促进“阳光政府”和行政行为“阳光操作”。(作者系天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