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天等县创新开展“123”工作巡察法(即突出一个精准、做好两项保障、创新三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突出一个精准。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追责、推动工作”为目标,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对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开展巡察,使巡察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做到巡查精准、监督精准。
做好两项保障。一是做好人力保障,通过成立县巡察办公室,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分别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3个巡察组;二是做好财力保障,出台了《天等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巡察经费保障制度》,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经费用于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期间的费用支出,保障了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创新三种方式。一是通过找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个别谈话、找贫困户了解脱贫计划落实情况及挂包干部的挂包情况找出问题;二是通过实地查看扶贫建设项目,翻阅相关项目资料找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空白点和问题点;三是通过召开各个层级的座谈会和巡察组工作分析会,对从各层面了解到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深挖细查,找出巡察的落脚点,确保了解掌握情况更全面,巡察结果经得起“检验”。
截止目前,该县在巡察工作中先后进行个别谈话315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2000余份,走访54个贫困村368户贫困户,开展明察暗访25余次,发现问题86个,给予 3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6人被诫勉谈话、6人被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黄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