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仪式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新成(右四)向聘请的案件审理协审员颁发了聘书。
1月17日,天等县纪委举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协审员聘任仪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新成向聘请的案件审理协审员颁发了聘书。
天等县纪委创新案件审理机制,聘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6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县纪委案件审理协审员。协审员负责对重大、复杂、疑难或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需借助有关专业知识对错误事实认定、定性的案件、涉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的申诉复查案件进行论证联审,综合分析案件的事实证据、主客观原因、背景、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准确把握案件定性、量纪处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确保案件审理工作合法、公正、公平、透明。同时,出台《天等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协审员制度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协审员职责任务和工作事项,整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力量,有效解决了案件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规范协审员议事规则,通过“专家会诊”,对案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判断,增进案件检查部门和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制约和监督,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确保案件查办质量。
在聘任仪式上,何新成对聘请的案件审理协审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多关心、多支持、多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发挥协审员作用,为案件审理工作献计献策;二是大胆开展协审工作,反映、纠正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多提意见建议;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切实履行案件审理协审员职责,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为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