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等县注重抓早抓小,明确审查重点,继续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全年共受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87条,初步核实287件,转立案159件,涉及党员干部159人,挽回经济损失381万元。
一是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常常敲“警钟”。坚持抓早抓小,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马上约谈提醒,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1—12月份,县委书记集体约谈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还约谈了民政局、县住建局、环保局、粮食局、福新镇、小山乡等17个单位,共计约谈651人,县纪委书记亲自对天等镇、驮堪乡、小山乡、县民政局、县粮食局、县农业局等9个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共计71人,对142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2个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对2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
二是精心摸底,问题线索 “一个不漏”。在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中,派出13个工作组,采取“登门入户”逐一核实,掌握最详实的资料,从农户签领、资金进出各类数据中发现贪腐问题线索。重点查处了13个乡镇的农村低保、农业合作社、危房改造、五保住房补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贪腐问题线索59条。此外,设立外出务工人员信访举报电话、微信举报渠道、纪委“清风QQ”,为14万外出务工人员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共收到外出务工人员举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7条。
二是精准执纪,深挖扶贫领域“蛀虫”。该县把线索排查的重点放在精准识别、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低保、民政救灾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资金领域中。对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滞留、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推行直查快办工作法,提高信访处置效率,对在民生领域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及贪腐行为坚决给与打击。1—12月份,全县立案审查涉农违纪案件110件,其中属于扶贫领域的案件70起,处理党员干部70人,同时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10名干部进行问责。
三是抓实抓细,执纪审查力求“安全第一”。该县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的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分安全保卫协调、医疗保障、膳食保障、交通通信、心理健康、回访等多个工作小组。采用主要领导对问题线索亲自批示,查案力量亲自调度,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1-12月份,县委共召开8次常委会,对8名科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县纪委专门召开17次常委会,对149个案件的审查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真正承担起安全工作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