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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三举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0 00:00:00 分享按钮

  近年来,天等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共廉政审查县级换届相关人员259人次,评先评优事项197人次,年度考核优秀人员115人次,其中5个单位12名党员干部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暂缓评先评优或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严”字当头,把好程序关。在收到意见征求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组织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室联合会审,围绕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政纪处分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同时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实”字为本,把好意见关。对问题线索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及时维护更新,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廉政鉴定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全面,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责”上加压,把好纪律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编辑: 黄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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