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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四举措拓展问题线索来源

来源: 天等县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4 11:46:08 分享按钮

  今年以来,天等县采取“筛”、“寻”、“交”、“挖”等四项措施,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将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作为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切实增强纪律审查工作主动性。


  “筛”线索——信访举报。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收集。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6件。同时在常规来信、来电、来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信访举报方式,先后通过天等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和“天等县纪委”微信公众号举报渠道。今年以来,通过网络受理群众举报38件。


  “寻”线索——监督检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纪律规定,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派出明察暗访组,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严肃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歪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违规发放电话费等问题,严查快处顶风违纪案件。目前,共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5次,共发现问题36个。


  “交”线索——反腐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在县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纪检监察、组织部、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协助调查、信息互通共享等制度,搭建便捷通畅的“绿色通道”,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做好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和移送;着力加大对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共移送检察院5人,收到公检法等机关移送18人。


  “挖”线索——立案审查。把惩前毖后作为关键举措,聚焦作风和违纪问题,坚持动辄则咎,究则必严,不留情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违纪必究、有案必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工作目标,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坚持深入分析研判,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

 
编辑: 黄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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