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措施来抓,县委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1次全县性巡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先后5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2次听取巡察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指导推进巡察工作。同时,该县通过落实五项措施,确保巡察工作稳步推进。
落实巡察机构和队伍。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两轮巡察共建9个巡察组,选配9名政治过硬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实行“一巡察一授权”。选配59名熟悉巡察、党务、审计、财务的骨干人员担任巡察组成员,配足配强队伍。
落实巡察制度和方案。制定出台了《中共天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天等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巡察对象、巡察任务、巡察方式及时间安排、巡察程序、成果运用、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全县巡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为增强巡察的效果,该县还将巡察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落实巡察业务培训。一方面抓好集中学习,印发《天等县巡察工作手册》到巡察组个人,就巡察工作的方法、步骤、程序及巡察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另一方面抓好个人自学,采取布置作业的方式,将分类梳理出需要掌握的巡察工作内容和要求交由巡察干部进行自学。
落实巡察纪律。组织巡察组成员学习《天等县委巡察组保密工作提醒》,同时签订《中共天等县委巡察工作人员承诺书》,按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十个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守巡察工作程序和人员守则,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以严格的纪律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
落实巡察导向。要求巡察组紧扣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重点盯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开展常态化巡察,紧盯“六大纪律”,将镜头对准基层干部特别是扶贫领域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与民争利等问题,并将问题及时移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