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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三举措”严抓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8 15:20:13 分享按钮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委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安排,天等县迅速行动,精心部署,采取“三举措”推动全县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县13个乡(镇)、127个县直单位及二层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一起超标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明确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中央、自治区、崇左市纪委要求,天等县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区、市驻我县各单位(含二层机构),对2017年以来本部门本单位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安排专人对消费烟酒的票据逐张进行核对,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纪委党风政风室备案。截止目前,全县13个乡(镇)、127个县直单位及二层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发现一起超标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我县围绕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利用天等县电视台、《今日天等》报刊、天等政府网、电子屏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以及在辖区范围的公共场所、广场、车站、交通重要道路口等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对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渠道,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各单位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制定了《天等县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成立了4个检查小组,于8月31日至9月1日,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票据凭证等方式,围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重视程度,是否明确落实专人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已经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情况统计表等内容。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自查自纠不到位、故意隐瞒自查发现问题、顶风变相公款消费高档白酒等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编辑: 黄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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