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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1—9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88件处分54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3 09:00:47 分享按钮

  今年以来,天等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找准“微切口”,聚焦“微权力”,惩治“微腐败”。截至9月份,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通报曝光6批次12人。


  完善机制,确保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从年初开始,该县纪委加快在委局和13个乡镇建设规范化信访接待室,保持各种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反映上来。同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审计、扶贫、民政、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对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协作机制。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以及其他线索集中统一建账管理,建立专项问题线索处理台账,明确线索处置方式、办理部门、办理时限以及督办等情况,规范线索管理。


  突出重点,确保群众利益落到实处。重点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公款私存,扶贫对象评定、扶贫项目和资金兑付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县纪委通过集中人力定点查访县民政部门低保股和房改部门廉租办,对群众反映干部“吃低保”、住廉租房,村干部安排低保指标优亲厚友等问题进行定点查访。通过信访工作人员直查快办,对天等县水利站站长赵毅等9名违规申报入住廉租房、违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审查,给予低保工作中存在失职的12名乡镇、村干部党纪处分。


  加大问责,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抽调人员组成6个明查暗访工作组,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进行全方位排查,先后对违反纪律的11名贫困村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106条。对9名相关责任人因扶贫工作不力进行问责,并约谈了3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勤英 黎毓镇)
 

 
编辑: 黄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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