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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 崇左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8 11:55:33 分享按钮

  摘要:为强化警示教育,促进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以严明的纪律和扎实的作风,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为强化警示教育,促进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以严明的纪律和扎实的作风,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日前,天等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一、 福新镇黎亮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庭华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2011年,时任黎亮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副主任的黄庭华,在协助福新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危改户“好处费”4000元、农户计生证件办证费1000元。目前,黄庭华同志正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


二、 宁干乡台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承真优亲厚友问题。黄承真在担任宁干乡台利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委员期间,于2009年1月利用协助宁干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填报虚假户口信息、虚假收入使其妻子、儿子等8人从2009年至2014年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目前,黄承真同志正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


三、 小山乡江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勤勇冒领农户低保金问题。小山乡江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勤勇,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截留农户低保存折1本,并多次冒领该存折内的低保金共539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目前,赵勤勇同志正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


四、 福新镇黎亮村布亮村民小组原副组长赵善英截留挪用集体资金问题。福新镇黎亮村布亮屯村民小组原组长赵善英, 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其管理黎亮村布亮屯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截留挪用福新镇黎亮村布亮屯2011年至2013年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1.49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目前,赵善英同志正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做到不跨红线,不破底线,恪尽职守;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作为常态化来抓,一抓抓三年,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各扶贫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资金项目监管职责,特别是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并强化案件线索移送,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紧围绕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执纪,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编辑: 潘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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