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天等县紧盯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贪腐问题,集中力量整治扶贫领域侵占、骗取、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全县查结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09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累计追回违纪资金50.16万元。
宣传震慑力促主动交待。该县把敦促涉及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作为工作重心,精心制作敦促通告,讲明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益处,将通告张贴到全县13个乡(镇)124个行政村(社区)。利用村级“廉情广播站”、网络平台等通报违纪案例,多方宣传震慑。全县有29人主动交待违纪问题并上缴违纪款5.4万元。
压实责任督促自查自纠。先后2次组织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7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传导压力。重点对危房改造、低保救助等领域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县纪委4个督导组分片分责,深入各乡镇、村屯督导检查整改。全年自查整改问题22个,涉及资金7.4万元。
直插基层排查问题线索。根据扶贫资金、物资发放大数据比对,采取直奔基层入户查询账户、清点物资、项目现场核实的方式发现问题。通过驻村夜访、蹲点走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持续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全年纪检干部主动下访470人次,发现问题线索56个。
严格执纪深挖扶贫蛀虫。 对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在资金拨付、物资发放环节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给予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收缴的违纪款清退给受害群众。全年共清退违纪资金19.7万元,受益群众240人。(天等县纪委监委 邬振冲 黄珍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