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职,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审结案件166件,受党纪政务处分162人,无一起申诉、复审、复议。
严格证据审核把关。对调查组认定的违纪事实,注重从证人证言、书证资料、当事人谈话、审查调查报告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分析相关证据资料与违纪事实之间的关系,审核谈话笔录、证据资料是否能相互印证,形成充分的证据链条。对有疑问的,及时与调查组进行沟通对接,对证据不完善的,及时要求补充调查,确保证据确凿。
准确运用政策策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适用不同形态的条件,特别是按第三种形态进行的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和第四种形态的严重违纪和职务犯罪的,严格审核把关,防止畸轻畸重。坚守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的底线,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容纠并举、宽严相济。
注重部门协作配合。树立审查调查部门与审理部门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意识,尤其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既要适时征求审理部门意见,也要充分尊重审查调查部门意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发挥作用,进而提高案件质量。此外,还定期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自纠。
做好后续思想工作。坚持违纪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违纪人员见面并听取本人申辩和说明的原则,实行关爱回访制度,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谈话交心、提醒教育,引导其正视自身问题、卸下思想包袱,同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让干部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使其重拾信心投入工作,从而有效杜绝申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