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等县纪委监委针对派驻机构成立以来出现监督“缺位”和“探头”作用发挥缺失问题,出台了监督执纪20项工作清单,要求各派驻纪检组严格按照工作清单内容,每个月对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进行逐项检查和打分,收集好相关佐证材料,并形成书面记录表在每月月底前上报县纪委监委,作为各单位年终廉政建设考评的依据。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班子定期不定期听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20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并对各派驻机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该20项工作清单是对此前下发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的进一步细化,囊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组织生活、扶贫工作、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配合监督执纪工作等,使监督执纪内容更为具体,可操作性变得更强。
该20项工作清单出台后,全县12个派驻机构陆续通过会议传达学习、组织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和解读,一方面让派驻纪检干部深刻理解监督好20项工作清单的落实就是履行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让被监督单位明确本单位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才是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以此来敦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齐心协力,协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该县许多被监督单位对纪委监委机关出台监督执纪20项工作清单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清单的出台让他们更清楚今后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履行好哪些职责,收集好哪些工作台账材料,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也纷纷表示,20项工作清单的出台,让他们更加清晰地理解该如何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也方便他们更有针对性地对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