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风采 > 详情

天等县选优严管厚爱驻村帮扶干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31 16:00:58 分享按钮

  近年来,深度贫困县天等县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创新采取“四个四”举措,选优、严管、厚爱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在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后勤保障、福利待遇等方面下足功夫,有效激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内生动力,汇聚脱贫攻坚强大力量,实现驻村帮扶干部“派得下、留得住、干得好、群众赞”。


  建强“四支队伍”,充实脱贫攻坚一线力量。天等县从县直单位、乡镇中选派一批优秀年轻骨干力量充实驻村帮扶工作队伍。一是下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每个贫困村(深度贫困村)都有3名以上县级以上单位选派的工作队员(其中1名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每个非贫困村有1名县级以上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1名乡镇级选派的工作队员,全县共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327人。同时,下派5000多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二是新增驻村第一工作队长。在落实驻村工作队长的基础上,新任命74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兼任行政村第一工作队长。第一工作队长每月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2次以上,指导脱贫攻坚工作4次以上,向脱贫攻坚第一指挥长和挂点联系县领导汇报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2次以上。实行同责捆绑,本乡镇在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各项督查、核验等工作中被扣分,第一工作队长、第一指挥长和乡镇领导均按照扣分情况扣罚1000元?D5000元不等。三是选派专业扶贫工作队伍。在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的基础上,增派283名乡镇级的专业扶贫工作队员,组建起一支专业化、年轻化、全覆盖的扶贫工作队伍。四是扩增村“两委”干部为专业扶贫队伍。将全县683名在职村“两委”干部纳入专业扶贫工作队伍管理范围,促进扶贫工作更高效、更精准。


  建立“四有机制”,确保驻村干部真帮实扶。为规范驻村工作队管理,天等县从“有制度、有考核、有督导”着手,对驻村工作队从严管理。一是“有制度”,即出台多项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相继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天等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召回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以制度形式明确细化工作职责。二是“有考核”,即实行驻村工作队员“三位一体”考勤。除要求驻村工作队员在所驻村委去向牌上公布去向外,还结合扶贫APP平台、指纹考勤机进行定位考勤,确保驻村工作队员每周驻村达“六天四夜”,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三是“有督导”,即以常态化督导的形式促进驻村工作队员真驻村、真干事。组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巡查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形式,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严格实行黑榜通报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借驻村名义脱离本单位管理且不驻村工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建立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为工作队员建档造册,定期检查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台账》《民情日记》,督查其在岗履职情况,并记入实绩档案。四是“有培训”,即强化对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履职能力。通过发放驻村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开展“送教下乡”、推行微信联组交流等方式,实现驻村工作队员受教全覆盖。开展党务村务知识测试,就驻村基本情况、扶贫业务、党建常识等方面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测试,成绩达95分以上的,通报表扬;成绩未达到60分的,进行重考,形成以考代训的比学赶超氛围。


  落实“四个保障”,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从“衣、食、住、行”方面给予保障,促进驻村工作队员由“要我住”变“我要驻”。该县给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各发放1件印有驻村职务、个人姓名的工作小马夹,全县共发放工作小马夹1220件,引导驻村干部主动亮身份,晒承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驻村干部伙食补贴,将驻村伙食补贴提高至100元/人/天。保障驻村干部居住条件,投入近3000万元落实驻村场所,对村委办公楼、村小学进行建设、装修,作为驻村干部办公和住宿场所。各后盾单位为驻村工作队员提供热水器、冰箱、空调等生活用品,改善驻村干部生活条件。该县统一给每个驻村工作组配备2至4辆驻村专用电动车,全县124个村共配备驻村专用电动车417辆。
 

  提高“四个待遇”,激发驻村干部内生动力。该县从“政治、健康、人文、成长”等方面给予驻村干部“厚爱三分”。一是提高“政治待遇”,即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按派出数量的20%确定优秀名额,比一般公务员的优秀评选比例高出5个百分点。年内被县级评为“驻村工作标兵”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评为优秀等次。对驻村工作期间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群众公认、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被评为“驻村工作标兵”的优先予以重用,要求提拔重用的干部要有1年及以上的驻村工作经历;属于区、市选派的,以县委名义向派出单位如实通报其先进事迹并提出提拔建议。二是关心“健康安全”,每年为驻村干部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帮助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视驻村女工作队员的人身安全问题,优先将女工作队员安排在县城或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社区),让驻村干部安心工作。三是落实“人文关怀”,即在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的过程中,对因家庭出现一些情况而不利于驻村工作的,予以调换;县领导和后盾单位领导每月至少到村里探望、走访驻村干部1次,协调解决工作队员驻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搭建“成长平台”,即为驻村干部搭建成长平台,让其在服务群众中经受锻炼、丰富阅历。引导鼓励广大干部工作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感情融合在一线,为农户送惠农政策、送脱贫故事、送脱贫技能。要求驻村工作队每月举办1次脱贫故事会,每季度最后一周召开1次“村级党务村务发言会”,现场接受群众提问并解疑释惑,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编辑: 潘帅江     
中国共产党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等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71-3521032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3004780号-4     桂公网安备45142502000016号
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