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地处大石山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成为天等县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天等县纪委监委发挥优势,主动融入,做到易地搬迁点建到哪里,监督职责就跟进到哪里,在全县6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分别成立“纪委监委监督服务站”,通过紧盯搬迁群众“一句诉求的话”,突出协调服务,强化跟踪问效,直至收到群众“一句满意的话”,努力把监督服务站建成“群众之家”。截至2019年底,该县6个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共入住2166户9731人,入住率100%,为该县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
信访排查听民意,当好搬迁群众“贴心人”。监督服务站主任由一名县纪委常委担任,推行机关干部和派驻机构干部到监督服务站轮流值班接访的做法,把信访举报平台前移到安置小区群众家门口,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每月由服务站主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蹲点调研、入户帮扶、访贫思廉等活动,与搬迁群众面对面,广泛倾听搬迁群众心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明确主办人、处置方式、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服务站设立以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共深入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户走访活动15批次,走访农户1970户,收到群众对医疗教育、交通出行、就业服务等方面投诉问题47件,开展纪法宣传、惠民政策解读9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800人次。
服务增效解民忧,当好搬迁群众“娘家人”。推行抵边监督“一库通”监管平台进入搬迁安置点,方便群众便捷查询、了解各项涉农惠民政策以及享受补贴情况,公开扶贫资金2.6亿元,扶贫工程项目328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73个特困搬迁户赠送家具、电器等物品370多件,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困难搬迁户。加强与扶贫、财政、人事、教育、卫健等部门沟通,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发展工作。共敦促职能部门及时解决易地搬迁安置点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问题21个,发放群众过度生活补助资金180万元,协调安置就业435人,让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脱贫。
督查纠风化民怨,当好搬迁群众“调解人”。监督服务站突出监督作用,对落实整改问题责任单位进行跟踪问效。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工作约谈、作风督查、谈话函询等监督方式,压实安置点建设主管部门和后扶工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转变作风,确保搬迁群众反映的每一句合理诉求话都能及时得到解决。共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因工作推进不力、资金拨付慢等问题先后约谈提醒24人次,诫勉6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财政、住建、教育、卫健、水利等部门整改问题23个。
执纪问责保民利,当好搬迁群众“守护人”。 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紧盯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在审批、验收等环节违规决策、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以及在工作中敷衍应付、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直查快办,深挖细查,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纪律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地生根。2019年以来,天等县共立案审查调查扶贫领域案件81起,其中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问题8起,清退违纪款18.9万元,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