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详情

简政放权就应一放到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5 09:24:01 分享按钮

  □赵超 安蓓


  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87项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至今,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超过600项。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简政放权正日益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不过平心而论,这项改革与社会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有的市场主体认为,一些应当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悬而未决,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后效果不明显、不直接,个别行政审批事项明放暗不放,在“最后一公里”无疾而终。


  要放就要一放到位,就要立竿见影。事实证明,政府部门只要敢于割自己的肉,削自己的权,简政放权的效果就会即刻彰显。今年以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大刀阔斧,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
相形之下,也存在一些政府机构与改革背道而驰。他们沉浸在固化的部门利益中,盘算着在改革浪潮中“独善其身”。个别部门避重就轻,打着“小算盘”,唱着“小九九”,对本应全部取消和下放的事项进行一番分解后,抛弃细枝末节,留住核心权力。还有的部门玩起“躲猫猫”,趁改革之机把易于担责的事项放出去,把包袱甩出去。


  种种现象说明,简政放权的改革已到了攻坚阶段。此时,数量固然重要,但含金量更具意义。下一步,要对仍然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梳理,对已向社会公开的权力清单审核把关,依照现有法律法规一一对应,做到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遗留尾巴。要真正做到“法无授权即禁止”,坚决拆除部门利益的藩篱,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让权力回归本位,把本该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


  放权到位,监管不能缺位。现在,一些部门对事前审批很迷恋,对事中事后监管却很迷茫。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必须一手抓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手抓及时跟进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信用成为市场体系的基础,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让政府部门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有效的作用。
 

 
编辑: txy     
中国共产党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等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71-3521032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3004780号-4     桂公网安备45142502000016号
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