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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认真查找差距 持续升温加压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

来源: 崇左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8 15:09:03 分享按钮

 

 

 

  市委常委、市纪委常委钟山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现场。

 

 

 

 

 


  与会人员在市住建委参观交流学习。

 

 

 

 


  与会人员在宁明县现场点查阅台账资料。

 

  3月25日,崇左市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于春生同志在合浦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并结合实际对专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通过一级压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崇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出席会议并强调,认真查找差距,持续升温加压,深入推进专项工作。


  钟山指出,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八个一批”要求,以“四查四看四促”为举措,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持续施压加力做好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推进工作措施更有针对性更加扎实有力。三是工作成效日益显现。特别是2月22日自治区专题约谈后,截止3月23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新增立案103件,月立案数首次突破100件。四是涉农违纪款物清退机制逐步成熟。市县乡“三级联动”查处涉农案件工作机制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和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清退款项151.58万元,惠及群众800多户群众,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钟山还指出,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不够到位,专项工作开展不平衡,执纪审查工作推进也不平衡,有的地方立案较多,有的地方明显偏少。


  对此,钟山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主动落实责任,在思想认识上取得新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主动承担开展好专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把专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用抓发展、抓稳定的劲头抓专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实施“监督问责年”,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


  二要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在氛围营造上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等“六进”活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媒体记者开展调研巡查、暗访等活动,对专项工作进行再宣传和再动员,提高专项行动宣传广度和深度。


  三要强化高频督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专项工作和重点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力度,形成自上而下督查督办、自下而上报告的工作机制,一级督一级,对性质表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督办、跟踪督办、实地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号,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


  四要坚持精准发力,在线索排查上取得新成效。各级各部门都要围绕专项工作“五个方面”工作重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问题深挖细查,为开展纪律审查提供有力支撑。要拓宽收集渠道,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多渠道作用,集合扶贫攻坚入村入户工作,继续深化公开大接访活动,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建立问题线索大排查机制,及时发现、收集、受理反映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


  五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在高压惩治腐败上取得新成效。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敢动真碰硬。各县(市、区)纪委书记要亲自约谈“零案件”乡镇和工作落后乡镇的主要领导,消除“零案件”乡镇,推进专项工作平衡开展,让基层共享专项工作成果。


  六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制度,在源头防腐上取得新成效。各级纪委(纪检组)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一案两报告”,在立案审查之后,认真分析研究,注意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各级各单位要全面梳理现有的民生资金监督、分配、管理、使用的制度,查找机制制度漏洞,对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特别是针对问题比较集中领域和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做好源头防控。


  会前,与会人员分别到市住建委和宁明县现场点观摩学习工作经验。会上,市住建委纪检组,扶绥县纪委、宁明县纪委,以及大新县硕龙镇纪委、天等县驮堪乡纪委、凭祥市友谊镇纪委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能显,市纪委副书记潘增雷、农进勇,市纪委常委,市直,中、区直驻崇左各单位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各乡镇纪委书记,市纪委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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