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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2起重点环境问题25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来源: 崇左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9 16:01:08 分享按钮


  我市在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过程中,及时启动追责,对2起因监管履职不到位、查处不力,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共立案查处企业6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约谈、诫勉谈话21人。


  为切实解决我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面核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责令扶绥、天等县人民政府分别对扶绥县龙头乡采石场和天等县食品牲畜中心屠宰场等2起重点环境问题启动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违法企业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截至8月2日,扶绥县委、县纪委分别对分管副县长、龙头乡乡长,国土资源、林业、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局党组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局长、执法负责人共15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人。扶绥县环境保护局对龙头乡坛龙村的5家采石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天等县对天等县食品牲畜中心屠宰场环境污染问题负直接责任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县住建局、食品公司、环境监察大队、天等镇政府等6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县住建局依法对天等县财富中心房地产项目业主进行处罚,督促其做好屠宰场到县城污水管网的废水排放疏通工作。

 
编辑: 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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