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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持续加压发力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 驻自治区公安厅纪检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9 16:11:05 分享按钮


  7月30日,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焯在全区公安机关年中工作座谈会上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集体约谈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长时的讲话精神,要求持续加压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胡焯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从严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公安部党委对作风建设的形势判断和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十个严禁”开展查纠整改。围绕涉枪、酒、车以及权钱交易、执法不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并认真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党内问责条例》以及“十个严禁”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树立底线思维,不踩雷区,不碰高压线,认真开展查纠整改。二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好“一岗双责”,履行好主体责任。开展好谈心谈话提醒,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遵守好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等制度法规要求。三要严格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加大问责力度,以追责倒逼责任落实,使管党治党治警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对顶风违纪,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四要坚决支持和配合好驻厅纪检组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要深刻理解监督就是关心关爱,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教育挽救大多数,关心关爱大多数,让纪检部门成为“干部之家”。

 

  会上,驻厅纪检组组长宁小平通报了上半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纠“四风”常态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公安厅党委成员、副巡视员以及全区各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有关县(市)公安局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编辑: 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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