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联动协同推进,把审查调查力量向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倾斜、审查调查程序优先为扫黑除恶设置,以雷霆之势破“网”打“伞”,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效果。截至2019年3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420件、已结案258件、党纪政务处分229人、组织处理35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一网打尽”。破“网”打“伞”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攻方向。查结的案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30件,占50.39%;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91件,占35.27%。
狠抓直接查办。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委直接上手、重拳惩治。在查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督办的某涉黑案中,自治区纪委监委成立了“10.17”专案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纪委、公安厅领导同志组织、协调公安机关、扫黑办参与,组织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南宁市、来宾市纪委监委,分组同步有序展开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对此充分肯定,在全国会议上要求借鉴广西经验。
逐案筛查,循线深挖。集中对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掉的34个涉黑组织案件进行逐案筛查,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做到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截至目前,已发现20个涉黑组织案有“保护伞”20个,立案82人,结案33人(处级5人),对其他14个涉黑组织案、137个黑恶势力案正深入排查背后的“保护伞”。
开展督办督导。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2018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典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督办88件。对工作推进不平衡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自治区纪委监委先后开展了5轮督导,传导案件查办压力。目前,全区11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实现全覆盖。
严格“一案三查”。既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还要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查处的每一起重大典型案件,凡是发现对黑恶势力的恶行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涉黑问题不管不问、任其发展的,都要求案发地所在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对严重失职失责的,坚决严肃追责。广西对34个涉黑组织案进行了“一案三查”,问责37人,涉及处级6人。
广西还专门开通“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窗口”,受理群众举报反映。“截至2019年3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1158件,这些问题线索都作为重点件进行了及时办理。自治区纪委监委本级收到274件,其中已转立案13件,群众有序参与的监督的局面基本形成。”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积极踊跃提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谢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