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好我区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系列评论文章之二
突出“六个聚焦”精准发力
推动专项治理深化发展
本网评论员
三年专项治理,今年居中,船到中流浪更急。扶贫领域中的每一个突出问题,都是急事,等不得、慢不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监督在前,执纪在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实现脱贫攻坚的更大政治效益,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信心。
(一)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发力。2018年,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但分析起来,还存在查处领导干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等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少,查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少等问题。要紧盯扶贫项目、资金链条,紧盯关键环节,顺藤摸瓜,深入排查问题。既顺着扶贫项目立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查,又顺着扶贫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等流向查,深挖其中的腐败问题。紧紧盯住虚报浮夸、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作风顽疾。对扶贫领域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群众最不满意的事项进行收集汇总,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专门台账逐一整改。落实2019“基层减负年”要求,从上到下清理扶贫领域文件表册、留痕事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
(二)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发力。“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战质量。我区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多,基础条件相对落后。一些地区、部门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现实问题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喊口号,大水漫灌的问题。有的搞一刀切,有的任意拔高标准,不仅使贫困户陷入“福利陷阱”,也对非贫困人口造成“悬崖效应”。“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指标是显性的,也是点对点线性的,是阶段性硬指标,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我们要重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执行,及时纠正产业扶贫盲目跟风等“赶趟子”行为,坚决刹住穷县“富衙”、穷乡“戴帽”等“光面子”行为,切实制止急功近利、不切实际、层层加码等“赶步子”行为,强化督促整改、推动解决问题,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聚焦扶贫政策落实精准发力。近年来,中央一直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放在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配送了一系列政策“大礼包”,这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然而,在扶贫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政策理解偏差、执行走样,宣传不深入不细致,落实不精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未研究政策,就迅速做出决策。有的只顾眼前,“输血”无度,“造血”乏力。有的强制要养这样、种那样,结果在市场上栽了跟头。我们要紧跟党中央赋予广西的扶贫政策、左右江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边境地区脱贫攻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掌握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扶贫职能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找准符合地方实际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路径,把党为民务实的好政策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脱贫成果。
(四)聚焦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精准发力。随着脱贫攻坚进入攻坚期,全区每年都有大量的项目实施,大量资金投入,如何精准监督,确保这些项目和资金不出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到位,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一批了之。工程项目建设恶意串通、互相掩护、围标串标以及扶贫资金用途被改变、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仍然突出。我们要紧紧围绕自治区打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五场硬仗要求,紧盯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紧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对接,督促各级各部门针对项目、资金风险点,落实监管措施,解决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拨付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扶贫项目廉洁、资金监管到位。
(五)聚焦深度贫困县、乡、村精准发力。深度贫困县、乡、村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县一级集中着资金权、项目权、政策权。权力监督不到位就会诱发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乡村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容易导致监督失灵、腐败问题滋长。贫困户在村里、产业在村里,各项扶贫政策落地在村里。县、乡发生的问题,大都离不开贫困村这个原点。截至2018年底,我区还有深度贫困县20个、深度贫困村1490个。我们要聚焦这些地方顺利脱贫摘帽问题,针对县四家班子、县直部门、乡镇、村级4个层次,紧紧盯住“权力、人情、原点”这三个关键因素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县乡党委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尽锐出战,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持续移风易俗,探索新型城乡管理、公共服务新体系,推动深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聚焦“两个责任”落实问题精准发力。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看,有的地方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只挂帅不出征。有的基层纪委对自治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管理不善,分析研判不细致、不深入,简单了结处理。有的部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监管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效能不高。我们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紧盯深度极度贫困堡垒,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广大扶贫干部扎根基层,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要督促各级各部门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落实脱贫摘帽后的扶持措施,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确保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对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影响任务完成的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