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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采取措施打造基层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来源: 赵飞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5 19:09:04 分享按钮

   今年以来,我县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从“清权、配权、亮权、制权、督权”五个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监督透明、制度完备的基层权力运行机制,推动了乡村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从源头上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防火强”。

    一、结合实际,合理全面清权。出台了《天等县关于规范乡、村两级权力打造基层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立足实际,分类安排”指导思想,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原则,合理界定职权,重点对乡镇三家班子成员和村两委成员的职权进行界定,理清每个责任主体的职权,规范各自职权行使范围。同时还对乡镇党委会、乡镇党代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三家班子会的职权给予明确,理出乡镇权力项目26项、村级20项,明确每项权力的基本内容、办理流程和法律法规依据,制作《天等县乡(村)干部权力手册》。
   二、明确职责,科学规范配权。一是对乡镇三家班子成员进行科学职权分工。党委书记负责牵头抓总,班子其他成员具体负责分管工作推进,独立行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权,使其既有责又有权。二是对主要事项责任体系进行权力制衡。在项目审批权、工程招投标权、资金使用权、干部任用权等关键部位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实行讨论重要事项乡镇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建立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项目、资金制度,健全完善讨论重要事项会前书记与副书记、委员充分酝酿沟通的工作机制。三是对职权操作流程进行统一规定。对乡镇党委及村两委所有职权运用逐一绘制出覆盖全程的权力“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各个环节的必须操作步骤,发挥程序的预防功能和治本功能,形成“管人管到位,管事管到底,管财管到清”的责任体系。
   三、全面公示,阳光透明晒权。一是公开班子成员基本职权。将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党委委员、村支书和村“两委成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分管工作、手机号码分别制作成图板,张贴在单位的公开宣传栏向社会公示。二是打造“阳光惠民工程”。在全县1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各村人群聚集场所打造“阳光惠农一条街”或“阳光惠农明白墙”,公开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申请补助的条件和程序等。建立乡镇级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组织财政、计生、国土、林业、民政、社保等部门集中办公,公开申请低保补助、家电下乡补贴、计生奖励政策、建房手续、公益林补贴等各项事务申办流程,为民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同时成立村两委驻乡便民办事点,构建凝聚党心民心抓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长效机制。
   四、规范操作,制度有效控权。严格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工作机制,对主要负责人相对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衡。制定《天等县村干部权力运行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乡镇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度》、《乡村权力运行规范指数评估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具体工作制度,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和执行监控链。充分发扬民主,对重大事项采取“会前调研、会议讨论、投票表决、结果裁定、公示落实”,对权力进行廉政防范。在理清权力清单、制定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对关键环节、重点工作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乡、村职权风险点清单,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防控措施。
    五、强化制约,民主评议督权。一是深入开展“一问三述双评”工作。“一问”即问政于民,主要是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进行民意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落实措施,改进工作;“三述”即年末乡镇三家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述效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述效;“双评”即在述责述廉述效大会上,参会党员、群众代表结合班子及其成员的述职责述廉述效内容和平时工作情况,对其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工作效果等情况进行评议。二是推行乡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坚持乡村干部离任、转任必审制度,重点对农村经济责任目标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进行审计,审计结论以适当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开,从而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现象。三是强化县级监督考核。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把规范基层权力阳光运行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督查的重点,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突出乡镇监督小组职能。成立由人大、纪委、村党支部、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人大主席或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五是畅通监督渠道。各乡镇设立投诉电话,大厅设立意见簿,同时在各乡镇和各行政村公布县纪委常委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和县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等,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群众对于公开的事项或接受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乡镇的监督小组或县纪委反映。
 
编辑: 赵东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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