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2日,十三届天等县委派出的1个专项巡察组和1个常规巡察组已分别完成对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含天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天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天等县鸿发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天等县水利局、天等县自然资源局等3家县直单位(党组)的进驻工作,十三届天等县委第一轮巡察全面开展。
本轮巡察,县委巡察组将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立足“再监督”定位,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开展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组紧盯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履行职能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常规巡察组主要围绕“三个聚焦”组织开展,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此外,还对民族团结进步、统计工作等上级部门和县委要求的监督检查内容进行重点了解。
根据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将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工作1个半月左右。每个巡察组均设立了值班电话、邮政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层机构(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1年11月5日,常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由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届天等县委第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