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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督查回头看 确保“整改提示书”行之有效

来源:崇左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金威 赵伟霖 发布时间:2021-12-31 18:42:21 分享按钮

       “我委在督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公函接待报批不规范、窗口台账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服务窗口疫情防控落实不严等问题,现向你单位提出以下整改提示……”近日,天等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司法局发出整改提示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要求县司法局针对存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并限期整改。

       12月7日,在天等县司法局一楼服务窗口,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暗访检查、查阅台账后,发现该窗口问题后,立即给县司法局下发整改提示书,责令该局立行立改。12月28日,该组在开展督查回头看活动中发现,县司法局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为防止整改提示书“一发了之”、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该县监委规范监察建议书制发程序,在整改提示书中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结果。同时,建立健全反馈跟踪机制,按照“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对责任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责成承办部门对整改提示书逐一建立台账,并通过电话提醒、抽查检查、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跟踪,定期“回头看”,掌握整改进度,对无故拖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推动问题单位按“书”整改,建章立制。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本位,整合监督力量,成立6个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协作区,采用“委机关案件室+派驻机构+乡镇监察室”的协作模式,突出专项督查、日常督查相结合,形成合力推进“走访督促改”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以督压责、以督促改”行之有效。如,该县纪委监委在检查中发现县检察院没有严格执行公车“一车一卡”制度后,立即向该院反映并督促其问题整改,经过多次现场核查,县检察院已落实整改。在对县人民法院的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公函接待报批不规范等问题后,立即向该院下发一份整改提示书和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经回访核实,该院已完成整改。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整改提示书16份,推动解决问题18个,督促建章立制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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