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在发放2020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现向你局发出如下监察建议……”11月5日,针对天等县民政局在发放2020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给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
被点到“痛处”后,天等县民政局立即安排财务及救助股、福事股对2020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该局实际建立了相关资金发放制度。
今年,天等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查找自身不足,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维度,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
为防止《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要求接到“两书”的单位在30天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通过短信提醒、电话抽查、现场核查、定期“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提醒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视情予以督导、诫勉或问责,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天等县纪委监委在检查中发现某乡镇存在住院挂床现象,便向天等县卫健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并督促其问题整改,经过多次现场核查,终于完成整改。
通过下发建议书,从源头上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天等县全年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出台相关制度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