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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三三制”深挖坑农“蛀虫”

来源: 天等纪委监察局案件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1 10:50:16 分享按钮

  近年来,天等县纪委坚持把查办涉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案件查处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创新推行“三优先、三结合”案件查办机制,深挖坑农“蛀虫”。今年以来,该县共立案查处涉农案件23件,涉案“蛀虫”25人,涉及全县13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涉案金额达146万元。

  “三优先”快速查办案件。一是优先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农案件线索优先排查,案件优先受理;二是优先立查。对涉农违纪问题优先审批准予立案调查,调集精兵强快速突破,尽量减少农民群众的损失;三是优先审理。指派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涉农案件的审理,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材料齐全,质量过关,提高涉农案件的结案率。

  “三结合”深入治标治本。一是与倾听民意相结合。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倾听群众诉求,认真了解群众对党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把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二是与廉政教育相结合。将廉政宣传教育贯彻查办案件始终,通过案情通报、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与查缺补漏相结合。创新在案发单位开展“联动3+4”制度整改活动,通过对案件发生的原因、动机、操作过程、结果以及案件最终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全面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案发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编辑: 覃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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