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干部,是我党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的一条根本制度。从中国共产党建党之日起,就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作为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治本之策来抓。在90多年风雨迥途中,党之所以历经千险而不垮、阅尽苦难而弥坚,最重要的就是有一批批对党无比忠诚、与党肝胆相照、为党鞠躬尽瘁的党员干部。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党组织是干部成长的摇篮。在管好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的前提下,重视管好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这既是我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传统优势,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干部队伍管理上频发问题“倒逼”出来的一条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肃贪治吏力度不断加大,一个又一个党员干部成为被打中的“老虎”和“苍蝇”。我们在为党内楸出这些“害群之马”拍手称快之余,感触更多的则是扼腕痛心!干部培养是有成本的,一个干部从一株“毫末之苗”成长为一颗“合抱之木”,各级党组织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一旦犯罪“落马”,多年辛勤培育都将化为泡影!更为严重的是,它给事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给家庭导演了不可挽回的悲剧。人们不禁要问:这么多党员干部误入歧途,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是我们的用人机制不健全,还是思想教育没有跟上,抑或是束缚权力的制度“笼子”出现短板?答案似乎不少,但党组织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软,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历史总是一面镜子。当我们翻开史卷,钩沉不同朝代治国理政逸事时不难发现:古往今来,哪个朝代严官治吏敢用重典,朝野上下“武官不怕死、文官不贪财”,则国泰民安、业兴事达;哪个朝代治吏疏懈无力,朝野上下为官不仁者众,一时徇私成风、贪腐横流,则国之不盛、民之不福,天下无以太平。从李自成起义军的“短命”,到大明王朝的衰亡,再到120年前甲午之战一败涂地,都充分印证这样一句话:“疏于治吏,国之灾也!”中国共产党从以往血的教训中,总结固化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铁律。从延安时期枪毙因逼婚未遂杀害女学生的黄克功,到建国初期处决张子善、刘青山,再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朱总司令之孙因触犯刑律被判极刑,包括再以后党中央铁腕治罪胡长青、成克杰、王怀忠等腐败分子。铮铮事实,彰显出党对自身要求始终是严的,对那些背叛宗旨、变质堕落、胡作非为的党员干部,是从不放纵和手软的。
党组织是个大熔炉,熔炉就是熔化废旧、锻造出新。然而,曾几何时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在一些地方渐渐被削弱软化,党组织对干部不愿管、不敢管、管不住、管不好的问题相当突出,使党管干部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诸如,有的把党管干部写在纸上、讲在嘴上,但就是落不到行动上,党组织对干部的管理监督表面化、庸俗化、平淡化,长期处于被虚置的状态;有的只管干部的工作,不管思想、作风和生活,干部“不出事不知道,出了事吓一跳”;有的对干部吃喝交往滥、用权不谨慎、手脚不干净等问题,认为是小事小节,视而不见,见怪不怪,结果让干部“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有的认为干部胆子大是工作有魄力,不按常规办事是有个性,以至个别干部信奉起“党叫干啥就干啥是没能耐,叫党干啥党干啥才是有本事”歪歪理,在错误道路上越陷越深;还有的不较真、怕碰硬,党内生活缺乏原则性、战斗性,明明发觉干部有违规违纪行为,却不能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站出来批驳和制止,软弱的背后利益驱使,要么是怕得罪人影响自己选票,要么是怕“揭盖子”影响集体荣誉,等等。严是爱,松是害。党组织对干部管理监督严不起来、硬不下去,实际上是给干部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开“口子”,其后果必然是为干部今后发生问题埋下了“伏笔”。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管干部,既是迫切需要又是长期任务。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管理好、监督好,确保他们成长过程中方向不跑偏、本色不改变、事业不受挫。各级党组织在这个问题上负有主体责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不渝地抓细抓实抓到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和含糊。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管理的关键点在于从严。要强化政治上关心干部的责任担当。对干部真正的关心是政治上关心、真正的帮助是政治上帮助。“爱之深、严之切。”管理就是关心,管理越严格,说明越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越有力,帮助就越大。作为一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管好干部是尽责、管不好干部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把管好干部当成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必须牢固树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理念,善于给身边同志“拉拉袖子提个醒”,不能眼瞧着干部出问题却不闻不问。要培养善于开展批评的泼辣作风。现在,“批评难”成了久治不愈的“常见病”,班子内部怕得罪人、明哲保身的多,敢“唱黑脸”、秉公直言的少,甚至有些连党内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都开展不起来,这样下去是很危险的。可以说,相安无事、大家都好、谁也不得罪、一片赞扬声的班子,其核心领导作用肯定强不到哪里去。因此,必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出发点,把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展起来、坚持下去,大力营造只讲原则、不讲面子,有毛病就讲、有问题就批,宁可“争得脸红脖子粗”、绝不“唱着赞歌问题出”的浓厚氛围。要拿出敢于重典治乱的亮剑精神。根据干部成长规律,用自律代替管理是靠不住的,肃纪正风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是不行的。实践证明,对违法违纪者的宽容,就是对患病者放弃救治的机会。良好的政治生态、官场的清风正气、干部的作风形象,既是“教”和“带”出来的,也是“管”和“治”出来的。应该说,现在在党管干部上缺少的不是实在管用的制度,而是严格执行的力度。当前,我们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繁重的建设发展任务,越是在事业推进的紧要关头,越是需要一大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政干部,越是有必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否则,再好的干部也难免出问题,再能干的领导也很难担当重任。严格干部管理,必须做到敢于斗争、敢于亮剑、严字点头、一严到底。凡是政策纪律明确的,必须照着去做,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擦边球”;凡是法规制度禁止的,必须坚决打住,决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另行一套;凡是无视党纪国法,触及“雷池”、触碰“红线”的,不管职务多高、资格多老、贡献多大,一律严肃查处,该处分的处分,该追责的追责,该调整的调整,真正让铁律发威,让禁令生威,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作风浮漂、纪律松弛、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要使这个决定因素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必须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保持力度、久久为功。好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在这方面开了好头,一个党纪严明、政风严实、为官严慎、执纪严格的良好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党的事业千秋万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任重道远,党管干部惟严而不殆、永远在路上!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