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强调:“要坚持不懈开展作风教育,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强力推进,党内“四风”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按照密切党群关系的要求,当前作风建设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够强、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够高等问题。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章立制,确立常态化和长效化的制度机制。 将作风建设提升到从严治党的战略层面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基本经验和基本原则,是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根本要求。作风建设是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也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党要管党的战略思维来认识作风建设,必须以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来推进作风建设。 党要管党,就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必然选择。将作风建设提升到从严治党的战略层面,从根本上说,就是严格按照以党章为核心的一系列法规办事,将作风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方面和全过程。做到思想建设中要体现作风、组织建设中要保障作风、反腐倡廉中要紧抓作风、制度建设中要夯实作风。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培养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党内权力科学有效运行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打造作风建设的制度铁笼与高压线。 以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推进作风建设 科学的制度机制是关键。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问题。实践证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是推进作风建设的固本之策。在根本上,要通过制度的力量推进作风建设,使作风建设在制度体系中获得良性发展。 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学习机制。党性修养就是共产党人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监督,提高和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是作风建设的内生动力。用“两个先锋队”的定位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来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与宗旨修养,用共产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的理论与政治修养,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党性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日常管理机制。党员干部的作风主要体现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之中。通过健全党内生活规范机制、职责管理机制、日常监督奖惩机制,明确作风奖惩激励办法,积极探索把奖惩激励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运用上的科学途径。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防控机制。聚焦“四风”问题,不正之风既要纠正,更要防止反弹。通过完善作风问题常态反映和处置机制、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机制、作风建设巡视督导机制,实现自上而下的领导带动、层层督导与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群众评议的有机统一。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考核测评机制。科学的考核测评机制是作风建设长效化的必然要求。通过明确评估主体、设定测评指标体系、规范测评时间和研判程序、科学评估方式方法、强化运用作风测评结果等,将作风考评结果与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典型选树、关爱提醒结合起来。 以率先垂范的领导作风改进作风建设 改进工作作风,重点是领导干部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在工作理念上率先垂范。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领导干部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忘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方式上率先垂范,乐于听取意见和建议,勇于接受下级批评,善于集中群策群力。在工作作风上率先垂范,从点滴之处做起,过好权力关、名位关、金钱关、情色关、人情关,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要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明确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具体内容和行为。在遵循党内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干部的不同层级、地域、部门,制定相应的领导示范标准,明确示范内容,规范示范行为,避免原则性和模糊性的要求。二是从制度上规定领导干部必须主动查摆自身作风问题。 以坚持不懈的督促问责保障作风建设 坚持不懈的督促问责是作风建设长效的保障。必须加强监督问责网络建设,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作风建设的监督问责机制,完善督促问责的办法,以此来促进作风建设的常态长效。 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有过、无为”的干部坚决实行问责追究,对各级领导干部出现的不良作风,敢于果断警示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职能作用,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对因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构筑督查问责网络。首先,将各种层次的监督形式统一起来,使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使党纪监督、政纪监督、法纪监督呈现有序格局。其次,将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纳入监管之中,形成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闭合体系。第三,将对作风建设的监督贯穿于党的干部选用的全过程,抓好对党员干部任前、任中和任后的作风监督,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督查问责办法。一是定期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考核范畴,进行定期检查。二是日常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邮箱,对涉及作风建设的投诉和举报及时核查、及时回复。三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必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徐晨光 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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