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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监督 善监督 敢监督 严监督

来源: 中国廉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10 10:27:31 分享按钮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聚焦监督主责,突出监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聚焦主责能监督。各级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对主责部门履职行为合法性、执行结果有效性和操作过程廉洁性进行监督。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尽快出台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完善“一案双查”制度,不断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保证纪委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要综合运用教育监督、谈话监督、考核监督、信访监督、公开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探索建立分工协作的监督体制,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果。
  
  凝聚合力善监督。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决定了纪委必须处理协调好各种关系,排除阻力,凝聚合力。要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争取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处理好与上级纪委的关系,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借助上级纪委强有力的支持,减少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阻力,扫除工作障碍,推动监督工作落实。要处理好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关系,既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其他监督主体工作积极性,又要进行再监督,督促其他监督主体依法履行职责。
  
  勇于亮剑敢监督。各级纪委要把监督作为最基本的职责,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主动担当起监督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敢于“唱黑脸”、真当“铁包公”。同时,打铁还需自身硬,成立干部监督机构,建立纪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从组织和制度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疏堵结合,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真正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强化执纪严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纪委要强化制度对监督的保障作用,不断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经常性监督,落实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诫勉、巡查等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要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主责部门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堵塞发生问题的漏洞;把查处和通报典型问题作为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对责任人的查处与通报,释放警示信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善于通过监督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作者系江西省南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编辑: 梁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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