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风政风 > 详情

构建责任体系 强化责任传导

来源: 中国廉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15 10:53:29 分享按钮

  有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构建严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强化履职尽责。
  
  明晰责任担当主体。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实现路径的探索,明确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职能部门具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切实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强化主体责任传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抓好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任务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打破以往“单位对单位”的常规签订模式,拓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的签订范围,深度传导压力,层层签字背书。探索实行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域人员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明确追责源头。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以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王永征 作者系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委书记)

 
编辑: 梁飞燕     
中国共产党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等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71-3521032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3004780号-4     桂公网安备45142502000016号
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一库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