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宋璇涛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以抓细抓实、环环相扣的策略,整饬党风、严惩腐败,净化了发展环境,振奋了党心民心。但是,社会上出现一些“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的杂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澄清是非,及时排除这种错误论调对反腐败工作的干扰。
持“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论调的人,有的是一些既得利益者,故意混淆是非,试图让紧绷的弦松一松,让不停敲击的铁锤停一停,以达到逃脱惩治,甚至继续进行钱权交易、以权谋私的目的。有的则是源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地看问题,只看到反腐败造成高档餐饮、奢侈品等行业的萎缩,却没有看到原来用于购买高档餐饮、奢侈品的一些资金转移到其他行业之后,对其他行业的正面带动作用;孤立地看问题,只看到经济增长放缓与反腐败高压态势相伴随,却没有看到经济增长放缓是国家适应转型需要,主动转方式、调结构、挤泡沫的结果;静止地看问题,只看到一些地方因权钱交易,突破环保、产业、规划等政策规定形成的短期畸形繁荣,却没有看到这些行为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巨大危害。
为了激浊扬清、端正视听,形成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从经济体制的良好运行来看,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竞争、规范的政府行为、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健全的法治基础。毫无疑问,反腐败工作对这四个方面都起着保障作用。
反腐败能够维护有效的市场竞争。市场机制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迫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实现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如果腐败盛行,部分商人与官员狼狈为奸,市场主体就会受到不平等对待,市场经济秩序就会受到破坏。因此,抓好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反腐败促进政府行为规范。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必干预;凡是通过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则必须负起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于促进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防止权力寻租,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
反腐败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诚实守信。腐败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不良市场主体破坏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腐败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惩处,将会污染社会空气,加剧失信行为的泛滥。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让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受惩,可以重塑社会价值观,使诚实守信成为每个公民自觉遵守的价值标准。
反腐败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根本上讲,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法治至少具备两个条件:法的内容符合基本的或公认的正义;法律法规得到公正执行。坚决惩治腐败特别是司法腐败,既能促进立法者坚守公平正义,不为特定利益群体所左右,又能让司法者公正执法,使任何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依法受到制裁。
从经济发展的动力来看,反腐败工作是增强动力的“助推器”
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依靠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既是确保我们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出口增长乏力的现实选择。党的十八大强调,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扩大国内市场规模。但是,腐败会让社会财富分配失序,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导致一些人有消费需求却没有消费能力,从而抑制整个社会的总体有效需求,减弱经济发展的动力。强化反腐败斗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兼顾效率和公平,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全体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力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成提拔晋升靠能力、凭业绩的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守法经营、奋发向上的社会风尚,必将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劳动者把更多的智慧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进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增长。
从经济发展的目的来看,反腐败工作能够纠正发展偏离目的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开展经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果腐败横行,权力寻租、贪污腐化肆虐,就会使经济发展成果被部分人掠夺,甚至连国家基本的强民惠民政策也难以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目的就难以有效实现。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才能达到预期目的,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助推、纠偏作用。发展是硬道理,反腐是硬任务,两者必须同等用力、同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毫不动摇、毫不放松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要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签字背书、不定期约谈、监督检查等方式,传导压力,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防止只抓发展不抓党建的错误倾向,做到既一心一意谋发展又聚精会神抓党建。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省、市、县三级纪委把打“老虎”作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推动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基层派驻机构和民生特派组把拍“苍蝇”作为重点,加强对民生项目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在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人群,着力拓展监督渠道、加大惩戒力度,既不断发现隐身的、变化了的“病状”,坚持不懈地整治奢侈浪费、挥霍公款等“毛病”,又瞪大眼睛,努力发现和纠正各种“为官不为”的现象,凝聚谋发展、抓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党员干部既勤政又廉政、既干净又干事。
要积极推动深化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在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落实的同时,把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深化改革工作作为严明党的纪律、促进政令畅通的重要任务来推进,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推动中央和省委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既使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促进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