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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绝非反腐的“法外之地”

来源: 中国廉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04 10:02:11 分享按钮

  

 
  这段时间以来,“贪官外逃”和“海外追赃”成为热门话题。公安部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100多天来,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劝返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缉捕104名,劝返76名,涉案金额千万以上的44名。这为那些在逃和准备外逃的贪官敲响了警钟:海外不在“法外”,谁也难逃法网。
  
  从驼铃声声的非洲沙漠,到芳草萋萋的拉丁美洲,再到外逃密集的北美地区,中国挥出的反腐利剑,深入到贪官非法外逃的每一个角落。这一场席卷全球的反腐行动,彰显出“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坚强意志,释放出“有贪必肃,虽远必诛”的坚定决心,也向全世界展现出中国反对腐败、捍卫法治的政治理念。
  
  反腐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反腐形势来看已是箭在弦上。据统计,从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间,公开报道的外逃人员共有51人,如果把“裸官”计算在内,造成的经济损失超乎想象。不仅如此,贪官外逃挑战了党和政府的权威,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试想,如果领导干部都随时准备跳船,那么老百姓怎么树立对国家前途的信心?因此,海外反腐同样是挽救人心的必然选择。
  
  反腐在国内已是殊为不易,在国外更是阻力重重。那些有资源、有手腕、有能力外逃的贪官,在位时往往叱咤风云、翻云覆雨,都是手握实权的“重量级人物”。从大量案例分析,贪官外逃通常有七部曲: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外逃的方式,也是大同小异,或请假失联,或突然消失,或滞留国外不归,或用假身份证、假护照蒙混过关。手段隐蔽、花样迭出,更说明海外反腐难度之大。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反映出官员监管制度存在漏洞。如果对“裸官”早有察觉,怎能容忍他们经营多年、不露痕迹?如果外汇管制更加严格高效,怎能坐视赃款转向海外?如果海关边检能够及时发现,假护照又安能瞒天过海?从这个意义上说,海外追逃尽管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是治本之策,还应该加强内部监管、扎紧制度牢笼。
  
  因此,海外追逃一方面要“治之于已然”,广泛地借助国际反腐网络,对外逃贪官进行有力的打击;另一方面更要“防患于未然”,加大对“裸官”的监管力度,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立防止贪官外逃的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机制……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监管覆盖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才能堵死贪官外逃的门。
  
  “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这段话,传递出斩钉截铁的反腐决心。中央领导的坚强意志,海外追逃的雷霆行动,终将化为制度建设的强大动力,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目标。(李克济)
 
 
编辑: 梁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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