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里程碑式的会议,是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化和部署。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全面、系统部署“依法治国”方略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而深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最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把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总体要求上来,掌握精髓、知晓要义,融会贯通、学用一体,严格执纪监督,始终做到“六个贯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法治八步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 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依纪依法全面履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中央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融入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查办案件等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之中,融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之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学法律、学党规、学党纪,自觉做到“三个表率”,即在维护宪法权威上作表率,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上作表率,在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上作表率,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规治党的能力。要以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思考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 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全过程,确保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牢固树立有规必依、有纪必执的纪律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情况、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三、 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将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努力在增强党性观念、严守党的纪律、纯正内部风气、纯洁党的肌体上下功夫、见成效,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和形象,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在常、细、长上下功夫,加大日常检查、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重点开展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活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和基层领导干部“走读”情况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玩风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复发和反弹,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四、 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惩治腐败全过程,强化“不敢腐”氛围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办案水平”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主业”意识,强化办案职能,牢固树立“有案必查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观念和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澄清问题也是政绩”的理念,转变办案思维,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办,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手软,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做到铁腕执纪,形成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的社会氛围。在办案过程中要强化程序、证据等意识,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以实际成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作用,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不想腐”,注重抓好预防,深化反腐败工作成效,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 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制度建设全过程,逐步实现“不能腐”
坚持用机制治腐,用体制防败,用制度管人,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逐步实现“不能腐”。一要健全完善现有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在结合实践探索和经验的基础上,把一些固有的做法用制度化形式固定下来,构造常态而有效的反腐机制,形成一批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制度。二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三要坚持抓好制度落实。在执行制度过程中,领导干部必须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作表率,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效力,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制度要求和工作部署,有力支撑反腐防护网。
六、 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铸造纪检“铁军”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注重道德养成,做到常洗“言行之垢”、 常除“思想之垢”、 常清“害群之马”;坚持做到政治素质过硬、能力素质过硬、作风素质过硬“三个过硬”;坚持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以严的标准要求、以严的措施管理、以严的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行为,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实现伟大“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为贺州市八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