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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

来源: 中国廉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2 11:23:20 分享按钮
 
  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依规管党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全面部署。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既是对我们学习贯彻、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精神的一次全面辅导,也是对我们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深入动员,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法治意识。落实好四中全会、四次全会精神,就是要认真贯彻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党规党纪方面主动作为、彰显作用,做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维护者、忠实执行者、有力促进者、模范遵守者。
  
  将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体现到查办案件的力度和纠正“四风”的深度上来,做依法治国的坚定维护者
  
  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规治党,没有依规治党或者治党不严,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依规治党作为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来抓落实,切实承担起严肃党规、严明党纪的重要责任。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促使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使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付出代价,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做好常规巡视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充分发挥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尖兵”、“利剑”作用。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案件,更要重点查处、严惩不贷。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对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存在应付、观望的思想和“挺一阵子就过去了”的想法,要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严防侥幸过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高压态势下变换花样、形式隐蔽的作风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绝不放过、及时查处。要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促进全社会风气的好转。
  
  将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体现到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具体行动中来,做依法治国的忠实执行者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实体程序并重、过程结果并重、权利义务并重等法治理念贯穿反腐败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力求政治、经济、社会和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三转”的核心是转变履职方式、依规依法履职,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督促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决策严重失误、执法腐败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规范定性量纪自由裁量权,防止随意性、选择性办案,防止纪律处分畸轻畸重。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依纪依法使用办案措施,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转变办案方式,快查快结,涉及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既提高办案效率,又确保办案安全。坚持抓早抓小,有病马上就治,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给党组织带来更大损失。
  
  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机制,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深入推进民生特派工作,加强对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聘请特邀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的基础上,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作风评议、专项治理等工作,拓宽群众监督的覆盖面。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注意从民意调查中发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找准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
  
  将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体现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各项工作中来,做依法治国的有力促进者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围绕增强震慑力,着力完善不敢腐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揭露发现机制,在完善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强化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完善执纪执法机关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机制,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确保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到位。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促进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
  
  围绕增强约束力,着力完善不能腐机制。着眼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
  
  围绕增强自制力,着力构建不想腐机制。着力完善大宣教格局,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持续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尊崇度,使之敬畏权力、敬畏纪律,不闯红线、不越底线。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吸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为政以德、正己修身的从政道德,深入挖掘贵州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中舍身报国、勤俭持家的思想精髓,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将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体现到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来,做依法治国的模范遵守者
  
  正人先正己。执纪者只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树立威信、敢于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肩负依规管党治党、严格执行纪律的政治责任,更要从严加强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党性教育,铸造忠诚品格。忠诚,是共产党人最为可贵的政治品格,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思想上引领纪检监察干部把自身从事的工作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从政治上引领纪检监察干部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听党的话,做党的事,永远跟党走。从行动上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强化监督管理,守住干净底线。干净,是党员干部从政的基本操守,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做人做事的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三严守、九严禁”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要围绕线索管理、初查初核、立案调查、定性量纪、执行处分等关键环节,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
  
  强化职业素养,提升担当能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敢于担当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敢担当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切实承担起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同时,要坚持学思践悟,提升担当能力,切实增强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
 
 
编辑: 梁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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