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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来源: 中国廉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3 11:23:55 分享按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并从制定、备案、解释和执行等方面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国依法、治党依规,这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经验,必须长期坚持。

  
  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需要深刻理解党的主张与国法规定、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党规与国法之间的辩证统一性
  
  党的主张与国法规定是辩证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因而是党的意志、人民意志的体现。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主张同人民意志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的主张表现为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导向作用,可以引领和影响国家法律的制定;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法律转化,是制定国法的一个重要源头;体现党的主张的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必须同时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必须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并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提供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是辩证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党规与国法是辩证统一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党规与国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衔接,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党规与国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党规调整的是党内生活、党内关系以及党的领导和执政行为,国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党规规范的是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国法规范的是国家机关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党规以党的纪律作为强制手段,国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党规与国法又是紧密联系的,党规是党的意志的体现,国家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二者都是党和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党规与国法是协调一致的。国法需要党规予以保障,邓小平同志早在1978年就深刻指出,“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依靠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行为,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就是要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我们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是否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事关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得到全面落实。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章的明确规定。我们讲依规治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这一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严格遵守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要求,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一条底线、红线。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规必须与国法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党在依规治党实践中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应当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审查和严肃纠正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问题。在实践中,少数“红头文件”作出不适当规定,突破了法律规定,比如,有的文件违法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文件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有的文件明显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等等,都通过备案审查机制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以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保证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强大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广大党员既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更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就决定了党员更应忠实履行法律义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比普通公民做得更好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就可以有力带动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国家法律是对普通公民提出的底线要求,而党规党纪则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对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法治的要义是限制权力、约束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从严治党,严格管理党员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相对于普通党员,党内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纪律要求,比如,严禁经商办企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出台了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遵纪守法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守规才能守法,违法必先违规。通过制定和实施党内法规,能够促进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他们的制度意识、法治思维,必将有力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
  
  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是我们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区别于西方国家法治模式的独特优势,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选择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二者统一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伟大实践中。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要通过依规治党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始终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同时要依靠依规治党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要通过依法治国将党的活动限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从而促进党内法规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同时要依靠依法治国强化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增强党运用法治方式和制度思维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摆在面前,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奋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
 
 
编辑: 梁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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