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2015年,南宁市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市纪委各派驻机构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市直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由各单位的机关纪委来负责。去年八月,为了推进市直机关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南宁市直机关工委组织推动市直各单位选举成立了机关纪委,至年底南宁市直机关已有51家成立了机关纪委。从工作运行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机关纪委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何抓好机关纪委干部队伍的建设,推进市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本人就此谈一些思考。
一、当前南宁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高低不一。据统计,51个成立机关党委的市直部门全部成立了机关纪委。有的单位明确了机关纪委负责人,有的单位还未确定机关纪委书记人选。纪委书记或负责人中,专职机关纪委书记6人,兼职机关纪委书记35人。大多数兼职机关纪委书记本来就担任繁重的业务工作,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后,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兼职机关纪委书记的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大多数同志是第一次接触纪检工作,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对纪检工作感到茫然,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之初,职能转变,上级领导部门未能及时沟通、理顺、对接,工作上存在空档,大多数单位在等上级的指示,机关纪委的工作实际上处于停滞状态。
(二)存在有的职责不明,定位不准的现象。各单位机关纪委成立以来,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都没有一份正式的文件,对其职责予以确定。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前,各单位机关纪委按照《条例》规定的,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与纪检组、监察室一起具体负责机关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改为派驻统一管理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由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承担。对机关纪委的职责,有关文件都没有涉及。机关纪委书记大多数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者其他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对机关纪委所肩负的职责不够明了。一些单位党委(党组)领导按照惯性思维,机关纪委实际上就成了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负责者,凡事听单位党委(党组)的安排,党委(党组)叫做什么就做什么,疲于应付各种事务,工作没有思路,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无法发挥出来。
(三)存在有的关系理不顺,思路不清的现象。一是市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市直机关纪工委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关系由原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变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职责转轨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比如,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上,党工委和纪工委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如何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把机关纪委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大格局中等问题存在一些分歧。二是市直机关纪工委与各单位机关纪委的关系理不顺;纪工委改为派出后,职能发生较大改变,对机关纪委的直接领导更加强化,但大多数单位仍然保持惯性思维,按照旧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沟通找不到人,汇报工作找不到上级,工作思路找不到突破口。三是是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组的关系理不顺。没有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前纪检组与机关纪委实际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纪检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在纪检组改为派驻,主要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机关纪委的指导关系还没有及时建立,因此,各单位机关纪委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仍然比较纠结。
二、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的途径几点思考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强化责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激浊扬清、振聋发聩,展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概括体会透彻精辟、分析形势冷静清醒、部署任务重点突出,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示范性,对我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自治区纪委、市纪委也召开全会贯彻落实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从事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2、要认清当前反腐败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的形势和任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旗帜鲜明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十八大以来,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强大震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的领域和部门仍然是腐败的“高发区”和“重灾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小官巨腐”现象仍较突出;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呈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特征。随着改革发展不断地深入,还会伴生许多矛盾和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将是发展与问题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于根除并存等。因此,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确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深入推进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认真履职,积极协助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廉政教育作为强化干部素质、提高理论水平的有效途径,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升学习工作的有效性和吸引力。采取多种形式如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开展廉政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同时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到单位文化建设中,不断创新载体,通过开设廉政道德讲堂、创作廉政文化作品、反腐倡廉宣传,强化廉政文化宣传,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提高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关纪委要积极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重点是做好预防机制的建立。一是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如“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党内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完善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阳光政务建设,按照效能、廉洁、便民原则,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权力运行程序全部予以公开。四是规范公共财物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机关物品采购、管理和领用制度,加强公用物资管理。规范公务招待,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行政性费用支出。
3、强化责任意识,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能否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将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让“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为机关纪委,如何协助单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履行好内部监督的责任呢?一要认真学习,统一认识。要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掌握和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结合单位的实际,按照市委、市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协助单位党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和细则,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三要明确职责,了解责任主体及责任划分。第一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内容主要有:(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督促下级履行主体责任;(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3)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4)选好用好干部,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5)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7)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8)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第二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内容主要有:(1)领导责任。履行组织领导责任,认真牵头抓总,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支持纪委工作,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排除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2)推动责任。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主要任务,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3)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自律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廉洁从政表率、示范带头表率。第三是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内容主要有:(1)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指导责任。积极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3)监管责任。对分管范围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主动了解、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防控、督促整改。(4)自律责任。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第四是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内容主要有:(1)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上级纪委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在党委领导下,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3)深化作风督查。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4)严肃纪律审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既要查处机关和党员干部中的法纪违法案件,又要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5)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积极利用典型案件以“以案明纪”、“以案说纪”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6)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和健全完善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作为从事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就必须要自觉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做人的标尺,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执行纪律、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
一是要有过硬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和要求,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要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要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下半年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必须突出重点,把任务落实好。决不能开完全会、宣传一阵子就过去了,也不能干着干着就把前面的工作要求给忘了,我们全年的工作都要照着这个“蓝本”一干到底。要按照党章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管到位、严到份。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使党员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是要有过硬的履职能力。市直各单位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这支队伍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能力尚弱的问题。有些单位机关纪委组织建设进度缓慢,纪委书记到现在都不能落实。另一方面,现在机关单位里,纪检监察干部不专职的情况较为普遍,致使一些机关纪委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形同虚设。因此,迫切要求各单位合理配备专职干部以及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措施,充实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是要有过硬的纪律作风。要加强工作纪律,做到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艰巨繁重。如果我们遇到问题和稀泥、遇到矛盾绕着走,该管的时候不管、该硬的时候不硬,那就是严重的失职。纪委当老好人,不仅没有威信,也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信任的一种伤害,是要让人背后戳脊梁骨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强化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做到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中央明令禁止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不做。